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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核准证来到了小作坊小吃迎来新机遇

发布日期:2015/10/8 18:48:04 浏览:951


“技艺是祖传的,纯手工制作保留了古早味。”日前,在晋江市龙湖镇陈店村,一家肉粕店的主人施美琼告诉记者,“有订单就做,当天做当天卖。”


肉粕是泉州特色小吃,是精选五花肉经熬制等工艺后剩下的肉渣。这样的土特食品在泉州地区有上百种,分布在各个县(市、区)。“晋江深沪镇记录在案的小吃就有40多种,尚未收录的就更多了。”晋江市深沪镇小吃同业公会会长黄清海说,传统小吃大都通过家庭小作坊制作,工厂不大,人员不多,难以形成规范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产品主要是散装或简单包装,在县域范围内销售。


在晋江龙湖镇衙口村,泉州市级非遗项目益盛花生第五代传承人施佳荣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没有QS认证,产品就不能进入大型商场和超市,一般都是通过熟人打开销售渠道,或在农贸市场上出售,销售渠道单一,很难打开市场。


核准证带来福音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生产科科长颜金杯指出,QS认证的门槛较高,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工厂具有功能分区,包括原料库、包材库、成品库等,还要有产品出厂检验设备,以及企业管理、卫生等完整的配套条件。


2013年,为了获准使用“深沪鱼丸”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摆脱小作坊式生产的发展瓶颈,在当地政府、工商局、行业协会等单位的联手之下,3家深沪鱼丸个体经营户抱团合作,成立深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成功申请到QS认证。


“但有能力成立公司并取得QS认证的毕竟是少数,本土小吃绝大部分还是作坊式生产。”南安市食药监局溪美经办所所长陈青山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解决了食品作坊生产的难题。获得该证后,小作坊经营者可向当地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协会提出使用证明商标的申请。”


据了解,2013年8月,《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依法取得核准证。为此,泉州设立了可纳入取证管理的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现已公布两批共21项,包括猪肉粕、鱼丸、肉丸等。


陈青山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不含食品现场制售)的单位和个人,属于个体工商户。


“与QS认证相比较,核准证的门槛降低了,但该有的基本条件都有,包括原料来源、卫生设施、生产流程、管理制度和检测设备,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等。”陈青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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