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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小吃”又有两件集体商标注册成功

发布日期:2023/7/19 13:27:59 浏览:172

近日,“同安小吃”两件图形集体商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至此,同安区集体商标增至7件,是厦门全市拥有集体商标最多的行政区。

同安历史悠久,小吃种类繁多、久负盛名,碗仔粿、大肠血、薄饼、沙茶面等在地美食深受消费者喜爱。为进一步推广同安小吃,早在2015年,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就指导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注册3件“同安小吃”图形集体商标,商标图形似闽南古厝,以“同”字及闽南建筑为设计元素加以变形,类别为第29类、第30类和第43类。商标获准注册后,同安区通过“协会 经营者”的模式进行统一商标管理、统一授权使用、统一规范经营,培育出一批同安小吃授权店、形象店,传统小吃焕发出全新活力。

此次新增的两件商标图形为卡通熊,是2021年通过征集获得的“同安小吃”形象IP,名为“同同”(公熊)、“安安”(母熊),商标注册证号为:67664986、67671139,类别为第30类。两件商标申请注册时未指定颜色,可套用任何颜色进行使用,商标专用权的使用范围更为宽泛。今后,这两件商标将和已注册的“爱熊来”文字商标搭配使用,“熊”是闽南话“常”的谐音,“爱熊来”即意“爱常来”,体现了同安人广交天下友的热情,展现了同安小吃笑迎四方客的胸怀,拟人化的商标形象能传递更多元丰富的品牌内涵,是对同安小吃品牌保护的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有利于进一步推广同安小吃,增强同安小吃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对同安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壮大自主品牌,助推区域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注册集体商标有助于将分散经营的成员联合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市场中形成更有竞争力的销售渠道,提高整体竞争能力,抵御大市场风险。同时,有利于整合资源,统一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促进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

厦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说,符合条件的商家都可以向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申请商标授权使用,但注册集体商标只是第一步,将商标培育发展成品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才是最终目的,这需要商标持有人、商标使用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长期共同的努力。

据悉,“同安小吃”还有6件图形集体商标已进入初审公告程序,三个月公告期内如无人异议,也将获得核准注册。这意味着同安小吃将获得更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将获得更高的市场价值和更广的发展空间。(张启智王玉松陈重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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