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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主无知转让营业执照“求助”工商反被立案调查-小吃店转让

发布日期:2015/11/16 23:29:39 浏览:912


厦门网讯(蔡慧群)“我把营业执照转让给他,现在要办理注销,他不把营业执照还给我,我可以向你们申请把营业执照要回来吗?我可以假装不知道在报纸上登遗失声明吗?”近日,一名“求助者”文某向工商人员说出了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经了解,文某于2011年将一个体小吃店转让给李某,今年接到工商人员办理年报的通知,告知其如不再营业需将营业执照注销。文某一听就想着把营业执照要回来办理注销。可李某拿出当初的转让合同,认为白纸黑字写着“营业执照转让给乙方使用”,说什么也不把营业执照还给文某。无奈只下,无知的文某跑来杏林工商所“求助”。

工商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对文某涉嫌“出租、转让营业执照”进行立案调查,这名“求助者”反而变成了“违法者”。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工商部门提醒: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出租、出借及转让。若涉及店家转让,原店家又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原店家需将原营业执照注销,新店家再重新办理新营业执照。如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注销都可以“立等立取”,切莫因一时之利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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